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务动态>>政务督查>>正文

关于精河县2017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精政督通字〔2017〕3号

关于精河县2017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81号)和《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108号)要求,结合全县2017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安排,现将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㈠第三季度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各乡镇场、各部门对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中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信息公开数量稳中有升。政府信息公开总条数位列前三的乡镇场是:精河镇、托托镇、茫丁乡 ;位列前三的部门单位是:县住建局、经信委、发改委。

2. “博州政府网”“365bet体育在线”微博转发情况:各乡镇场、各部门对“博州政府网”“365bet体育在线”政务微博的转发量均未达到任务要求。

3.网站栏目更新情况:根据自治区2017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新政电政办〔2017〕30号)相关要求,我办对县政府网站“走进精河”“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4个频道,47个一级栏目、78个二级栏目、87个三级栏目进行了自查,无空白栏目现象,但部分栏目更新滞后,请相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滞后的栏目(附件)。

4.政策解读情况:根据《关于做好精河县2017年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200号)相关要求,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解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电子政务办),截至目前,未上报解读材料的部门有: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残联、教育局、农业和水利局、农经局、司法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招商局。

㈡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1. “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量化表上报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108号)要求,截至目前,仅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卫计委、地震局、档案局、环保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委、农机局、农业和水利局、国税局、文体广新局、民政局、林业和畜牧兽医局,大河沿子镇、托托镇、托里镇、八家户农场按要求上报“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量化表,其余单位均未上报。

2.放管服动态信息报送情况报送质量较好的单位:县委编办、县国税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单位上报的放管服信息均不合格。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的28日前将“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精河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报送的进展情况报告将呈送县领导审阅。县政府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㈢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报送情况

未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乡镇场:茫丁乡和八家户。

未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卫计委、农业和水利局、招商局、农机局、征收办。

二、存在的问题

㈠各单位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不完善。县政府网站“365bet体育在线”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主要依靠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支撑,因此内容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直接影响网站质量,由于各部门发布前未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造成网站中有部分文章存在内容不完整,准确性、时效性不高,格式不规范。

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软后台管理操作不熟。部分单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对网站后台登录、内容编辑、文章对应栏目发布等基本操作不熟练,存在工作效率低、发布的文章格式显示混乱、文章内容与所在栏目不符等现象。

㈢公开内容不符合,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在于接受监督,因此公开内容是否能够反映指标要求,能够准确有效,直接影响公开的目的是否实现,但目前发布的大多数内容都只是间接性反映指标,并且多数信息都是在督查或考核前集中上传的,内容不但价值报告时效性也差,无法实现政务公开的实际目的。

三、督查建议

㈠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已被列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并对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我县政府网站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更新及时,避免栏目空白、内容错误、链接失效等问题发生。

㈡信息严格审核。各乡镇场、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类别鉴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㈢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前期已下发了《关于精河县2017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精政督通字〔2017〕2号),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再次认真学习通报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涉及本部门重要栏目或信息三天以上无更新的,要补充完善。今后,凡对该项工作落实不力、未立即行动、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凡影响我县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达标和政务公开考核成绩的,将按照《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81号)《关于加强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6号)《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50号)等文件精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重点围绕《关于印发精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政办发〔2017〕81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季度将重点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附件:精河县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

精河县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

医疗卫生(县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5.29;

    购置补贴(县农机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6.08。

    产品质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7.03;

    国有企业(县商信委)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7.06;

    促稳定(县民宗委)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7.24;

    国有土地(县国土资源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7.24;

    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7.25;

    就业创业(县人社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8.25;

    环境保护(县环保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8.29;

    食品药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9.11;

    安全生产(县安监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9.12;

    减税降费(县国税局、地税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9.12;

    城乡建设(县住建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9.12;

    旅游监管(县旅游局)最后一次更新至2017.09.29。


【打印】    【收藏】     【关闭】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棉花种植面积申报统计核实工作的督查通报

下一篇: 关于对“一村一月一活动”工作情况通报